- 手机:182-0207-0015
- 电话:182-0207-0015
- Q Q:182-0207-0015
- 邮箱:182-0207-0015
- 地址:宁波市凯德.启望中心鄞州其他-云林中路299号
民事诉讼讼举证责任一般谁来承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17nbsp; 点击量:59
一、民事诉讼讼举证责任一般谁来承担?
民事诉讼讼举证责任一般是由案件的原告人来承担。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 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这个过程是需要双方进行举证也就是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的。这对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不同的诉讼中,关于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

推荐产品 MORE+
推荐新闻 MORE+
- 宁波侦探社:想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 2026-01-19
- 宁波婚外情取证:未经公证的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6-01-19
- 民事案件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理 2025-12-26
- 宁波市私家侦探:婚内过户车子给妻子还算共同财产吗 2025-12-26
- 2个孩子如何判抚养费 2025-12-13
- 丈夫去世,夫妻共同的房子归谁 2025-12-13
- 宁波侦探事务所:签署婚内房产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 2025-11-18
- 宁波婚外情取证:因喝酒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25-11-18
- 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怎么分 2025-08-26
- 宁波外遇调查取证:房产纠纷离婚怎么判 2025-08-26


